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行规行约
(修订草案)

一、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电机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令,特制定中小型电机行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制订本规约的宗旨是:规范会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市场行为,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诚信体系。

第三条:本规约适用于全体会员单位,也适用于本行业所有从事中小型电机制造、电机配件加工、电机原材料、辅料生产单位及相关的科研院所。


二、行业道德

第四条:提倡会员单位团结、互助、协调、自律,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对行业中发生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采取互通信息,共同研讨、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

第五条:提倡遵纪守法、诚信自律、重合同、严履约,反对商业贿赂,反对欺诈,反对不正当竞争,不做有损行业整体形象和利益的事,不贬人褒己。

第六条:提倡文明生产、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严格企业管理,自觉规范企业

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行为,建设企业文化,铸造企业精神,开展会员单位和行业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自律规约

第七条:所有从事中小型电机及电机零部件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生产,合法经营。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的原则,自觉维护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严格执行有关电机产品技术、工艺、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不得制假仿冒,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严格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健全电机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严格执行商标法,严禁伪造商标和采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禁应该通过强制认证而未取得相关认证证书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进入市场;严禁虚假广告宣传。

第十条:积极参加行业各项评优活动,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做好专利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循环经济研发活动,坚持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争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共同促进电机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开展

高新技术研究,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逐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以新的技术、质量、品牌和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二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履行本规约,反对有违物价政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内同类产品定价或调价,要兼顾企业利益和行业发展的长远利益。


四、规约管理

第十三条:为保证本规约的执行,中小型电机分会秘书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执行本规约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给予表彰,并以多种形式公开宣传。

第十四条:会员单位之间在执行本规约发生纠纷时,可向中小型电机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由分会秘书处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对拒不遵守规约的会员单位,分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行业内部通报及其他制裁,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约所列事项,凡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或国家已有相关政策规定的,均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规约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由中小型电机分会理事会负责。本规约经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中小型电机分会理事会。